鼎高光电新材料(广东)有限公司
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鼎高光电新材料(广东)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鼎高光电新材料(广东)有限公司建设项目
项目地点: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梁屋路2号厂房c栋第4楼、5楼
建设单位:鼎高光电新材料(广东)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
鼎高光电新材料(广东)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梁屋路2号厂房c栋第4楼、5楼(中心位置经纬度:E114度15分16.909秒,N23度4分18.798秒),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,建筑面积8704平方米。新建项目投资1500万元,主要从事生产PMMA导光板150万件/年、PS导光板55万件/年、PS扩散板304万件/年、面板灯10万件/年。
新建项目员工为100人,员工就餐依托园区食堂,住宿租用园区宿舍,年工作300天,一天一班制,一天工作8小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01月17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王先生
联系电话:17612015156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-鼎高2023.12.13扫描件.pdf
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-鼎高(扫码查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