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暂停受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
2018年以来我县水环境治理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,大气空气质量同比下降、根据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函》(粤环函【2018】518号)和省“水十条”“气十条”等专项行动考核内容,6月2日局班子扩大会议决定,暂停受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(民生项目除外,名单详见附件),自发文之日执行
博罗县环境保护局
2018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