喷漆、烘干废气主要包括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废气以及“三苯类”,如二甲苯、苯、庚烷、甲苯、四氯化碳、乙酸乙酯、己烷、甲基乙基酮等。
根据广东省DB44/814-2010第2期《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》的要求,使得对喷漆废气净化治理达到标准要求,然后在十五米以上的高度进行排放。
排放要求: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小于30毫克/立方米;排出的苯的浓度小于1毫克/立方米;甲苯、二甲苯的外排量在20毫克/立方米以下。
在兼顾运行费用和安全的前提下,本项目提出了“水喷淋+活性炭吸附装置”的技术路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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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漆废气净化运转机理:
通过水帘箱对喷漆废气进行清理后,对涂料雾具有良好的清洁和降解效果,因为漆雾是一种粘性物质,容易吸附在所接触的物表面上,所以需要定期将涂料残渣清捞,然后再通过喷淋除尘装置进行进一步的废气净化,使废气中的未凝结的涂料微粒、颗粒较小的粉尘、少部分的有机废气,通过该装置的处理后,能够拦截、去除绝大多数的粉尘颗粒物。最后,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,在床层中,将有机废气吸附,然后用增压风机将净化后的废气排出至高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