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内容:
企业办理个体工商户升级设立为企业后变更了企业名称,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保持不变的,想咨询企业原有的环评及批复是否有效?
问题答复:
您好!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,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,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。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!
服务单位:惠州绿维环保公司
服务范围:
1、环保管家、环评批复办理、竣工验收、排污证平台服务、应急预案、危废回收、环境检测;
2、清洁生产,职业卫生评价、碳排放核查、绿色工厂、环保耗材更换、安全评价、安全应急预案;
3、废气(粉尘)污染治理工程,废水治理工程、车间通风降温、环保空调工程、环境应急预案;
服务电话:
庄先生(业务经理)13790791174、廖小姐(业务经理)13556239959、潘先生(项目经理)15768577693
服务单位地址:
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金盛丽景8栋1单元1楼02号